关于征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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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1-04 17: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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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报名额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其余项目不限制申报数。申报名额根据各依托单位近三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最大立项数的两倍确定;我院2025年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两类申报限额为32项。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采取线上申请、审核、推荐的方式。

(一)申请书填写。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项目申请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项目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公平公正审核项目,择优推荐。公示3个工作日后由管理员登录系统,统一提交至主管单位或盟市科技管理部门,并在系统生成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完成审核工作。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使用电子印章,请各有关依托单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三)主管单位或盟市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自治区有关厅局及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推荐;中央驻自治区科研单位、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的),单位内部审核后直接推荐;盟市申报的项目,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线上推荐须上传推荐文件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工作并正式受聘于我院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作为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基金项目限为1项,申请和参加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作为参加人同年最多不能超过2项。

(三)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总体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标准,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成员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请在申请书“依托研究基地”栏中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签字盖章页均须上传系统。

(六)申请书中的电子邮箱是反馈评审意见的唯一渠道,需认真填写。

(七)重点项目、杰青项目需提供2023年10月31日之后的科技查新报告。

(八)由于本年度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依然实行限项申报,因此需要各单位推荐申报。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按照申报书的质量、申请人的资历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排序后上报科研管理处,由科研管理处按照申报要求审核,再经院里研究后统一推荐上报。

(九)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和申请本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1.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批准,2025年起实施)资助的(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受此项限制);

2.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育专题资助的;

3.申请人正在主持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的(或有2项在研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主持过自治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十)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不予受理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公章;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申请人无2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或信息不全;未上传附件材料;项目组成员未签字;未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不真实等。

(十一)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四、申报时间

1.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17:00。各单位需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以及202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推荐申报表(签字盖章版)一份于截止日期前交到科研管理处627办公室,逾期未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科研管理处于11月25日在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我院2025年度申报人员名单。

2.获准申报的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并提交项目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材料至主管单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8:00(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关闭);主管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8:00(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关闭)。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材料至主管单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8:00(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关闭);主管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8:00(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关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管理处 乔慧蕾

联系方式:0471-3826320

 

附件:1.202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x

                2. 202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推荐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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